星期一 2021年10月18日
首页 党建工作 纪检与廉政
作者:刘华东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录入:Admin更新时间:2024-03-05 09:30:00点击数:367

警示教育案例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蒋肖波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蒋肖波多次接受合作单位有关人员宴请,出入高档娱乐场所,并接受有偿陪侍;在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蒋肖波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2018年4月份组织函询时,蒋肖波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2018年6月,蒋肖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委员职务。 

2.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张涛借操办儿子订婚宴之机敛财问题。2020年7月,张涛邀请部分镇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其子订婚宴,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6.25万元。张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潍城区科协原党组书记、主任武波违规公款吃喝、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2019年2月,武波担任区科协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多次利用区科协违规套取的账外资金,支付单位工作人员聚餐费、酒水费等,共计6.9万余元,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津贴补贴,共计7.5万余元。此外,武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武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寿光市教体局安全科负责人马效军等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9年11月至12月,马效军与该科副科长李军、蒋琦及工作人员黄健,在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时,多次违规收受被检查学校所送购物卡,价值分别共计2100元、2100元、1100元、1600元。此外,马效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马效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蒋琦、黄健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折价予以收缴、没收。 

5.临朐县丹崮林场场长周希政违规操办其子婚庆事宜、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周希政利用儿子结婚之机,违规收受该林场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26人礼金,共计6000元;2013年2月至2020年8月,周希政多次同意其妻子使用林场公车办私事。此外,周希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周希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6.奎文区李家沙窝东经济专业合作社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0月11日至14日,李家沙窝东经济专业合作社组织合作社党支部、董事会成员等56人,以赴北京学习考察名义到颐和园、天坛公园、圆明园等景点旅游,实际未进行学习考察活动,费用共计4.7万余元由合作社支付。时任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王强德,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王强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王强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问题 

7.福建商学院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王某某屡次言语骚扰在校学生,并通过微信等方式向多名学生发送性暗示词汇和图片,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处分,并撤销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8.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2020年8月,陈某某私自召集学生到其家中饮酒,一名女学生醉酒后遭陈某某性侵。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待司法机关对其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后,其教师资格将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9.三峡大学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2020年9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的图文在校讲授日语课程,影响恶劣。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郎某某停课、调离教学工作岗位处理,并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扣罚绩效工资;对该教师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 

三、学术不端、贪污挪用科研经费问题 

10.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张裕卿学术造假问题。张裕卿被实名举报学术造假,经该校调查查证,认定张裕卿教授学术不端行为属实。张裕卿教授承认其本人有学术不端行为,并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已被天津大学解除聘用合同。 

11.北京师范大学张某某贪污案。张某某,北京师范大学原教授,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原副院长,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副主任。通过以临时工劳务费名义套取科研经费、虚增合同价款骗取科研经费购买私用越野车等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70.5万元,构成贪污罪,被判刑11年。 

12.山东大学刘某某贪污案。刘某某,山东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原主任,新药评价中心原副主任,通过以个人控制的公司直接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从业务合作公司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间接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为个人公司支付工程和设备款项等方式,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341.80303万元,构成贪污罪,被判刑13年。 

四、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13.山东省临清市民族实验中学教师、业务督导员孙博酒驾问题。2020年1月11日20时36分,孙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2㎎/100ml,属于酒驾。孙博受到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临清市纪委给予孙博党内警告处分。 

14.内蒙古自治区阿左旗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原主任莫日根(副科级)醉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2月15日,莫日根酒后驾驶车辆沿巴彦浩特镇贺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额鲁特大街交叉路口时发生碰撞,致使其车辆及道路中央护栏受损。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0.98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4月26日,莫日根因危险驾驶罪被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9月14日,阿左旗纪委监委给予莫日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15.内蒙古自治区阿左旗公安局新华街派出所辅警唐欣醉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9月12日,唐欣酒后驾驶车辆沿阿左旗哈伦热电厂由东向西行驶至热电厂东门时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和电厂大门受损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5.82mg/100ml,属醉酒驾驶。2020年9月17日,阿左旗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进行立案侦查。2020年9月29日,阿左旗公安局党委给予唐欣开除党籍处分,并予以解聘。